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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少年
2003.12
  

  他们在很多场校园晚会上的演出甚至让最文静的女同学也一阵阵地欢呼雀跃。

414寝室的乐队
刘 佳 

  那年秋天,四个来自宁波大市不同地区的男生齐聚镇海中学高一(4)班。缘分同样还让他们成为一个寝室的室友,414便是他们的寝室号码。
  谭政磊打小就是个音乐迷,在他的鼓动下,四个对音乐有着同样爱好的室友把414营造成一个音乐之家。
  周围寝室的男孩子们都喜欢上了他们的歌声。逐渐地,有更多同学希望听到他们的歌声。414的小伙子们开始筹划成立他们自己的乐队。他们在寻找一个最佳的亮相机会。
  高一那年班里举办“周末嘉年华”。初次亮相,一把吉他、四个男生组成的414乐队便获得了广泛的肯定。此后学校里大大小小的表演总是少不了他们四个的身影。2002年414乐队一曲《第一时间》风靡全校,他们上了学生们自己投票的校园十佳歌手的排行榜。

  谭政磊是这个乐队的主唱和惟一的乐手。
  “墙上的画让我想起过去的点滴,七彩颜料白色石膏像一起用过的画笔。你总是倚在窗前默默远视不远的林荫,盼着那在你画纸中反复出现的身影,是否你还记得我们的过去,一起尝过的酸辛,是否你还记得我们曾经嬉笑玩闹,天天不分离?”他自己作词作曲并被选送到市里的《单纯岁月》,弥漫着淡淡的忧伤,那是为青春有些迷惘有些冲动,为曾经的聚散有些遗憾有些怀念。
  谭政磊是个酷酷的男孩,常常一个人安静地走在喧闹的校园中。他解释说:“做音乐需要安静的环境,在家里常常是在妈妈喊我吃饭的时候才会开房门的。在宿舍,就躲在厕所里练吉他。”
  “很喜欢谢霆锋。他在日本学电吉他,常常一个月不换牛仔裤,每天背着一把电吉他。这种感觉我也有过。当然不是指牛仔裤一个月不换啊。是指背着电吉他,真的很重的。”
  蔡鲁文是4个人中最能谈笑的,他常常阳光灿烂地笑着,露出一口很健康的牙齿。
  在蔡鲁文眼中,只有校园文化是真空的,个性的;所以在他关于自己未来的蓝图里没有“音乐人”,只有留学生、企业家。他说他适应不了高压的嘈杂的音乐界。
  无论如何,414是一首歌,是蔡鲁文在涉世未深之时谱写的青春之歌。
  姜渭渔和沈涛这两个沉默寡言的男生在414负责且只负责唱歌。他们极谦虚地说自己就好比《流星花园》里的西门和美作--空气阻力忽略不计。他们两个还是铁杆足球迷。他们眼中的校园乐队和校园球队是一样的,无所谓成败,无所谓成名,只要无愧于一身的青春细胞!

  可以想像的是,在一所省一级重点中学组建乐队要背负多少的压力和舆论。但他们几个自己作词、作曲,唱的歌确实道出了中学生的心声,也让老师知道了学生们在想什么,在压力之后终于赢得了老师的支持。
  这还要归功于414成员们在激情中的踏实和冷静。他们说玩音乐也要像学习那么认真。他们说,我们都是在保证学习的前提下唱歌的,功课是我们最重要的事情。姜渭渔和沈涛矢志“复旦见”,谭政磊“希望可以考一个好的大学,比如复旦啊,很不错。因为有一个好的天空才能做好的音乐。”呵呵,这就是他们的底气。



  我想,每一种让人痴迷的东西必然有它独特的魅力。那种超然的热爱感觉,不是源自于没有生命的事物本身,而是来自人,人给予其源源不断的活力,使之燃烧起无穷无尽的希望与热情。

我踢球,我快乐
广州市华师附中初二(2)班 何  曦


  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踢足球,并加入了校足球队。说来有趣,在还没有加入足球队以前,我经常在走廊上与同学一起踢瓶盖。也许由于天生特别喜欢运动,且四肢还算协调的缘故,我在“踢瓶盖”队伍里挺出众,被体育老师“相”中了,便加入足球队。一进球队才发现自己在足球方面与其他人相差太远了,别人球到脚下就像黏住了似的,带球如行云流水。而自己身高比别人矮一截,接到球刚控好,看到面前的“一座座大山”,双脚即软,“大山们”轻轻松松地可以把球从我脚下抢去,真气人。幸好本人好胜心强,永不服输,不断训练,球技越来越好。但我想,好胜心不是我进步的根本原因,原因是我乐在其中。在对足球这一变化无止境的体育运动的探索与了解中,我得到了从书本学习和其他方面得不到的满足与快乐,因为我投入地去做了。我享受带球过人、突破、射门、进球那势如破竹的欢畅感,享受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和融洽的气氛,不断领会和感受共同进步的意义。
  来到中学,最没有让我失望的便是那“五星级”的足球场,让我饱尝在绿茵场上踢球的乐趣。最重要的是,在这里有许许多多热爱足球的人,共同的爱好,使彼此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足球伴随着我成长。当我遇到压力时,我会在寒冷的冬天选择洗冷水澡,或是静静地一个人躺在草地上……但无论用何种方式,都不及踢足球更积极有效。
  放学了,我们这帮“铁杆球迷”们就立刻带上球风驰电掣般冲出教室直奔球场。踢呀,跑呀,我们欢乐的喊叫声响彻球场。活跃的“调皮蛋”们最显“无赖”--失球了不认账或是推卸责任,而进球了却生怕全世界的人不知道,不过“炫耀”的动作和语言既不生硬也不惹人讨厌,相反地,令在场所有人都捧腹大笑。
  当然,每个人都是想进球的,“耀眼”一点也会快乐一点。同学们都有自己喜欢的球队和球星,我们的陈世纬经常模仿贝克汉姆的招牌绝技“中场长传”,站在前锋线上的陈陶然像范尼般“反越位成功”插入对方禁区,凌空接球-倒地-卧射,多么天衣无缝的配合啊!可惜,临门一脚常常射高,哎呀,就差这么一点。陈陶然“悲伤”透了,跪在草地上“抱头痛哭”,队友们走过来“安慰”他。这时候,对方球迷便乘机打击,也顺便吹捧一下自己的球队:“哎呀!真个臭球。看吧,罗纳尔多来了!”哈哈,听到这些,怎能不乐?还有烦恼么?
  别以为我们踢球踢得太花哨了,其实我们是很认真的。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一枝独秀”地活动在对方的禁区内充当我方的前锋,所以经常被判越位。渐渐地,大家也习惯了,我就被任命为“敌方后卫”专门为我方进球。这一任务其实挺艰巨的,一开始我经常有机可乘,可后来只要我一碰球,对方两三个“大汉”便围剿似地向我冲来,吓得我冒出一身冷汗,或者因为抢球发生碰撞令彼此受伤或发生口角,既伤身体也伤友情。但通过多次的“摩擦”,我开始懂得主动向别人道歉是一件多美妙的事情。跌倒了拉着同学的手重新站起来,让人分外庆幸与满足,再望望天空,则越觉得“天高任鸟飞”,觉得我从足球中得到的太多太多了。学会面对、追求目标和善待他人,这些都是最宝贵的财富。这种财富,它来自快乐,它属于快乐,而它的未来掌握在我手中最使我快乐。
  我--踢球--快乐。



  不酸的柠檬 不苦的咖啡  紫色的小花 百变的小樱

朋友一生一起走
杭州市青春中学初二(8)班  梁  如

  一直以来,我们四个人的关系是最好的。我觉得,在班上,没有比她们三个更了解我、包容我的了。
  还在上小学时,我就经常在学校的走廊上看到邻班的A,个子很高。那时同学间交友有种奇怪的现象:大个子与大个子玩,小个子与小个子玩。所以我很自然地认为,我与A不可能做朋友。谁知上中学后,我们被分在一个班里,还成了同桌。A起初老和我吵架,因为她很任性,喜欢无理取闹,太以自我为中心,需要别人迁就她。偏偏我不习惯容忍,让了她几天后,就和她每天唇枪舌剑。后来过了“适应期”,我们才彼此习惯了。她喜欢小打小闹,我就陪她小打小闹;我喜欢悠闲清静,她就陪我悠闲清静。有时候我挺羡慕她的,她会弹钢琴、唱歌,又会打羽毛球、篮球,画画很棒,而这些都是我的弱项。有时候我又挺讨厌她的,她老是缠着我要抄英语作业。跟她比起来,我会觉得自己特清高。A很喜欢日本动画里的小樱,而且画得令我们赞叹不已。她有时会为朋友两肋插刀,有时的行为又叫人气得咬牙;有时颇有正气凛然的风范,有时又有点不择手段。和她在一起的大部分时间是挺快乐的。A更多时候是我的玩伴。
  与A相比,B该算是我的诤友了。在我们四个人当中,她最稳重、最现实、最理智,成绩特棒,尤其是数学和社会,我有点“崇拜”她。她有目标、有理想。她说长大想做考古工作,而且最近就在阅览这方面的书。她还特别关心国家大事,这使我们三个孤陋寡闻的人“肃然起敬”。因为成绩优异,再加上她总是诚恳地指出我们的不足,B成了我们当中最受“尊敬”的人。她喜欢的花是勿忘我,一种紫色的、素雅的花,我们都觉得和她很般配。而且,这种花总令我想到,她日后一定是个优秀的考古学家。
  我的密友是C。她的人缘极佳,任何人都能和她成为朋友。她擅长做一个忠实的聆听者。我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都是她陪在我身边。我俩放学一块回家,有时我郁闷得一路不说一句话,她也就默默地陪我走,直到我家大门口。她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好像从来不会悲伤沮丧。从认识她到现在,还没见她生过气,就算有人欺负她,她也不放在心上,真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可我说错了,她不仅食人间烟火,而且还大食特食。她吃东西的速度快得惊人。我喝半杯奶茶的工夫,她已经把五个生煎包子、一大碗牛肉汤干净利落地解决了。有时候我会觉得很奇怪,这样一个能吃的乐天派,居然不喜欢冰淇淋,而喜欢苦咖啡和黑巧克力。也许,这和她的乐观本来就没关系吧。
  我喜欢纯巧克力和柠檬茶,尤其是肯德基的柠檬茶,酸中带甜,又冰凉。我的志向是上复旦大学外语系或中文系。我的爱好是舞蹈,特别是Para Para。我觉得,能有这三个了解我、包容我、帮助我的挚友,是我在中学生活中最快乐的事之一。



大嗓门
广东省广州市民航广州子弟中学 廖  静 


  我刚从大学毕业,虽然还在自学别的课程,但不能再算是个学生了,因为我已经是一名中学的老师。其实我十分自豪,毕竟教师是个令我梦寐以求的职业,为此我还从小练就了个大嗓门,就是为了有天能靠它镇住学生。现在终于有机会让我一展拳脚了。
  没想到第一节课,调皮的学生们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
  当我刚跨进教室时,吵闹的气氛立刻凝结住了,我见了还沾沾自喜,殊不知没过多久,他们又“活跃”起来。我推了推眼镜,大吼一声:“你们吵什么!现在是上课!”可一切依旧。几个女生依然在抄着些什么,男生们仍回过头在聊着天,还有几个人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我心里好是生气。也许对他们该客气一点吧。于是我故意假装讲课,绕着教室走,最后停留在一个抄东西的女生面前。尽管我口中还在讲课,但目光却一直盯着她。她感觉到了,抬头看了看我,手里却没有停止。我仔细一看,她在抄英语单词。如果她在抄我的板书,或许我会欣慰一点。
  我准备回讲台时,发现离我不远处的男生似乎正对着我指指点点,我不敢回头。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怕,但就是没有看他们的勇气。我竖起耳朵,希望能听到他们谈论的内容。“唉,老师的字好‘漂亮'。”“嗯,很像我表弟的字。”“你表弟多大?”“快3岁了。”“哈哈!”……我的眼睛突然变得模糊起来,好像有湿湿的液体流了出来。但我不能让我的第一节课失败,我咬紧嘴唇,忍住眼泪。好在有眼镜为我做掩饰,班上没有一个人发现我在哭。我匆匆忙忙地布置了作业,还没下课,就冲出了教室……
  回到办公室,我坐着没吭声。直至上课铃再次打响,我才从难过的氛围中走出:“我就不信我教不好书!”我喝了口水,润了润我引以为骄傲的嗓子,给了自己十万倍的信心,走向另一个班……
  宿舍里灯暗暗的。我已经没有力气再说话了,我精疲力尽地瘫躺在床上,想着这一天来学生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就好伤心、好伤心。我的眼泪彻彻底底地流了出来,流得稀里哗啦,完全没有止住的意思。难道我错了吗?   
  第二天,我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照样去上班。我一踏进校门,就听到背后有人在窃窃私语。我于是放慢脚步。
  “喂,那不是新来的老师吗?” 
  “是吧,唉,别提她了,她嗓门大得像飞机飞过留下的噪音,都盖过吵闹的课堂啦!”
  “就是,还是原来的那个老师好,说话温柔,课堂纪律也好。”
  ……
  我想不到,尽管昨天已经够难过了,可今天的打击似乎更大。我身子不由自主地晃了一下,眼前一片黯然,只得加快脚步,赶紧来到办公室。
  下午第三节是7班的课,就是我所教的第一个班,也是让我伤透心的班。我很不情愿地拿起教案,慢吞吞地离开办公室。
  没有时间让我整理思绪,便匆匆忙忙地讲开了。这次,他们非常配合,只用了半堂课左右的时间,所有的内容都讲完了。我便让他们做作业。
  正当我准备离开教室时,突然,一个学生站了起来,大声地说:“老师!请留步!”这话说得有点武侠小说的味道。我回头看了看他,竟是昨天害我难过伤心的男孩。我操着惯有的大嗓门问道:“有什么问题吗?”他先是脸一阵青、一阵白,随后深呼吸:“老师,我们有些话要告诉您。”他把低着的头抬了抬,偷偷地看了看我,继续说下去:“老师,我们就觉得您的嗓门太大了,这么大声地讲,对您的喉咙伤害可是很大的……您还要教好多年的书……我们商量了,中午让小芫去买了几包对嗓子有保护作用的冲剂,希望……您,笑纳……以后,别再那么大声了……”我看到了他眼角的泪珠,不由得心一酸,那时,我也许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眼泪又流了出来……
  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们……真坏!



通道的两边
广西省岑溪市岑溪中学015班 陈飞宇


  未与雪隔道相望之前,我俩从不搭话,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后来托班主任的福(段考后总要对座位进行一次彻彻底底的调整),把我从男生堆里(后三排)一把提出来,塞到女生堆里(前三排)。
  初来乍到,人地生疏,难免会受到某些“地头蛇”的欺压。这不,屁股还未坐热,雪就想给我来一个下马威,岂知我也不是吃素的主儿。
  首先是相互用眼神提交了“不信任案”,接着是多次在公众场合指桑骂槐,直至向对方实施“制裁”,通道俨然成了一条“楚河”。
  随着班上格局的变化,竞争越来越激烈,学习生活一体化的趋势不可避免。长期的“军事对峙”使我俩的学习竞争力日趋衰落。我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可我一贯奉行“大男人不可向小女子低头”的“霸权主义”,所以宁死也不先开口。还是雪先踏上这“破冰之旅”。先是趁我喉干舌燥时递过来一瓶饮料,然后是我受宠若惊地连声道谢。哈!她就这样轻松地突破了我的“马其诺防线”,结束了长达半个月的“冷战”。雪的“饮料外交”比起当年中国的“乒乓球外交”有过之而无不及。
  建立在和平共处基本原则上的“双边”关系发展迅猛,通过书面、口头、电话多种渠道,得到进一步加强,家事国事天下事无事不谈。
  学习作为当今全班的主流,当然也是我俩交流的主题。不料发现我的语文英语和雪的物理化学均“菜”得不得了。为了双方的利益,我们进行了一次“历史性”的会晤,“签订”了《学习互补条约》,以互补互助为前提,年级第一为目标,相互鼓励为动力,把报效祖国作为根本出发点。“条约”签订后,效果好得不得了,我们的成绩就如李白诗中所写:“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可谓“人怕出名猪怕壮”。我俩的“强大”引起了邻里的羡慕加嫉妒,左称之“双剑合璧,天下无敌”,右赞之“珠联璧合,没有不服”。更甚的是“坏事不出门,好事传千里”,我们的辉煌很快传遍全校,朋友的朋友的朋友都赶来向我们“取经”。我俩纵有三头六臂也难以招架。
  双方再次秘密会晤。
  次日,雪趁我不注意,抽走我的椅子,害得我做自由落体运动。于是我们争吵起来,争得脸红耳赤。在众人大眼瞪小眼中,签订了《双方互不理睬条约》。不日,众朋友作鸟兽散,门庭若市的通道恢复平静。
  我们的联系转入到地下……
  然而,已近期末,明年要进行文理分班,由于志向的差异,我们不得不分道扬镳……
  期末考结束后,我们去了一趟“土柱顶”。看着冉冉升起的朝阳,不知谁先开了口:
  我喜欢阳光,
  不分彼此地照耀,
  照耀着通道两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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